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奖助政策体系一览表

发布作者:zs发布时间:17-03-10浏览(2965

奖助分类

奖助标准

奖助人数

奖助对象

海事发展基金奖学金

2000010000

视实际情况而定

各省高考分数达到该省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新生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

8名左右(具体人数以省厅文件为主)

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

350名左右(具体人数以省厅文件为主)

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航海学会奖学金

每人每年1500

7名左右(具体人数以下发文件为主)

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水上专业学生

招商轮船奖学金

6000300020001000

85名左右(具体人数以下发文件为主)

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水上专业学生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金锚”奖学金

30001500800300

学习成绩优秀,人数以分配名额为准

按德、智、体综合测评排名,单科成绩达到各等级标准,详见学生手册

国家助学金

平均每人每年3000

1900名左右(具体人数以省厅文件为主)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航海学会—张荣发助学金

每人每年3000

8名左右(具体人数以下发文件为主)

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水上专业学生

学院助学金

200015001000

视实际情况而定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

视生源地实际情况而定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退役士兵学费补偿

每学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

视实际情况而定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缓交学费

(校内无息借款)

不设限额

视实际情况而定

通过助学贷款等途径仍然无力凑齐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校优秀毕业生

颁发荣誉证书

当年度毕业生数的5%

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标兵

颁发荣誉证书

学习成绩优秀,人数以分配名额为准

按德、智、体综合测评排名,单科成绩达到各等级标准,详见学生手册

勤工助学

酬金标准为每小时8

学校统筹安排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特殊/临时困难补助

视实际情况而定

因家庭遭遇突发性灾害,本人或父母突患重大疾病,或者遇父、母亡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2.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只能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的一项,并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若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发生变化,以新的办法为准。

3.学生奖助工作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办公地址:学工处103,联系电话:021-86176005(法定节假日除外),E-mail:jmixgc@163.com,联系人: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