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发布作者:zs发布时间:17-12-24浏览(6538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一、院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 1150

院校全称: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 公办

学历层次: 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 三年

二、院校简介

【地理位置优越】学校位于南京江宁大学城,地铁一号线“江苏海院”站直达校门口。学校距离高铁江宁站仅10分钟路程。校内风景如画,宿舍独立卫浴空调一应俱全,WiFi全校覆盖。

【办学质量优异】教师与师傅共育、学习与实习交替、招聘与招生衔接、专业与岗位融合。学生每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各项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百余项,毕业生平均拥有2本以上岗位技能证书。

【就业升学畅通】就业率99%以上,超60%毕业生就职于300人以上规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就业区域集中在南京、苏州、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每年约有500名毕业生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升学途径进入本科深造。

三、招生计划

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注册条件

1.符合面向中职对口单招和注册入学报名基本条件,参加对口单招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和体检,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

1)参加区县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在中职阶段获县区级及以上表彰的考生;
4)同时具备对口单招文化统考和技能考核成绩的考生;

5)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艺术特长生须具有省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体育特长生须具有区县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或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

6)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六、学历证书

学习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奖、助、贷政策

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另设学校、企业奖助学金,并提供校内勤工俭学机会。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九、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江苏省中职注册入学招生,未尽之处按江苏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2、本章程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

咨询电话:400-828-1150(免费) 18512551150

咨询QQ13033115013044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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