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以外省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0012-05-03浏览次数:2303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年招生章程(外省)

院校代码:12679(国标)

院校名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录取规则:

1.本校商务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2.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同时:

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②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双眼祼视4.7(0.5)、经矫正视力(即配戴眼镜)4.9(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外;

③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双眼祼视4.6(0.4)、经矫正视力(即配戴眼镜)4.8(0.6)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外;

注:②③条括号内数值为国际标准视力表显示数值。

④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

3.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则按“专业级差”录取,级差最大为5分。

4.严格执行各省招生录取政策。对体育、艺术特长生、单科成绩特别优秀、英语成绩较好或具有特殊才能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我校收费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规定的公办高校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专科学费为4140元/年。学院设有各种奖、助学金,对经济有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院。对各省高考分数达到该省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设有10000—20000元人民币的优秀新生奖学金。

6.毕业证书颁发: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国家教育部实施电子注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生证书。

7.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在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以“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绝不允许、也绝不委托或协助任何形式的招生中介机构和个人的招生活动,所有相关招生信息均会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jmi.edu.cn/zs )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的信息。

8.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400—828—1150、18951960002

传真号码:025—86176875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邮政编码:211170

学院网址:http://www.jmi.edu.cn

招生网址:http:// www.jmi.edu.cn/zs

电子邮件:zszx@jmi.edu.cn

9.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市)的招生政策为准。

10.本章程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